江阴市教师专项课题管理办法

江阴市教师专项课题管理办法

(修订版)

江阴市教师专项课题是由江阴市中小学教研室、江阴市教科室审定批准立项的江阴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为规范教师教育教学研究专项课题的研究过程,切实提高教师课题研究水平,特制订《江阴市教师专项课题管理办法》。

一、专项课题的申报与评审

1、申报者的资质。凡我市已经通过三年达标考核的教师均有资格申报教师专项课题。

2、申报的时间。教师专项课题是每年立项的课题,每年10月申报。

3、专项课题类型。课题类型包括自主课题和招标课题两种。

4、课题内容要求。申报者申报承担研究课题的内容必须是属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学科的范畴,因此研究的方向和内容具备以下几个特点:①专业性。符合自己专业发展的趋向,学科教学、德育研究或管理艺术均可。②针对性。就是指关注当前新课改中的学科课堂教学中重点、难点和热点,选题小。③创新性。能以现代教育理论为指导,用新的视野、新的思路在日常教育教学中找到新的研究切入口、突破口,进行创新的探索实践。④实践性。课题的研究重点是在教育教学实践层面上的研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5、申报的办法。自主课题申报由教师个人自主申报,可以吸收其他教师协作研究。招标课题申报由申报者从教研室、教科室提供的课题指南中自选课题。原则上,同一所学校内就同一个课题只能有一名主持人,其余可吸收参与协作研究。

6、课题评审办法。申报程序按照学校——片——市三级逐级向上申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①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首先确定本人的研究内容(课题题目),填写《江阴市教师专项课题申报书》送学校教科室。②各学校教科室组织人员进行初审,择优报学校领导同意盖章后送片。③各片由市教科中心组成员牵头,组织片所属学校教科室主任进行集中复评。④江阴市教研室、教科室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合格者即同意立项为江阴市教师专项课题并发给江阴市级课题立项通知书。⑤部分优秀课题将送无锡市教科所,申报无锡市教师专项课题。

7、课题总量。教师专项课题实行全市总量控制,每年根据申报实施情况适当增减。

8、研究时限。专项课题的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第二、三年9月份结题。

9、时间安排。江阴市教师专项课题申报、评审时间安排如下:

   10月底     各校教科室受理申报截止</P< p>

11月上旬     各校教科室组织初评

   11月中旬    各片复评

   11月下旬     市审核批准立项后发立项通知书

二、专项课题的指导与管理

10、指导与管理。江阴市教科室负责教师专项课题的申报组织工作、申报课题立项的审核工作、结题鉴定、指导培训工作。课题日常指导、管理委托各学校教科室实施。实行联系课题制度。特别是对一些有研究基础、有可能出优秀成果的课题进行重点跟踪管理,在整个研究过程中,至少有一次交流活动。

各片市教科中心组成员及各校教科室要按照申报办法及程序,组织好本片、本校的课题申报工作和评审工作,对所申报的课题进行设计和论证方面的指导、咨询服务。

三、专项课题的结题与鉴定

11、课题成果申报鉴定程序。程序如下:(1)课题研究目标基本达成后,由课题承担者向市提出结题申请;(2)经学校教科室同意盖章后将有关结题成果资料送市教科室。

13、课题的结题要求。专项课题的结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种材料:1、教师专项课题研究过程评估表及相关附件,附件材料数量不少于三份,且类型不得重复(如情报资料、读书心得、教案、案例、讲座稿、调查问卷等);2、课题研究报告1份或与课题密切相关的3000字以上的研究论文1篇。

13、课题鉴定的标准和办法。市教科室组织有关专家集中审阅各课题的结题材料。顺利通过结题鉴定的课题,市教科室向课题承担者颁发结题证书。立项满两年未申请或未通过结题者视作不结题处理。如有特殊情况延迟鉴定,可通过书面申请、学校教科室证明后交市教科室,申请继续研究。

14、课题成果的评奖。各学校可以对教师专项课题研究有成效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市教科室将每年举行教师专项课题优秀成果奖、优秀组织奖评选,并将优秀成果在全市范围进行推广和交流。如在立项期间有与该课题密切相关的研究论文发表(获奖),可作为结题材料之一,并作为优秀课题成果鉴定的重要参考指标。部分优秀课题推荐到省、无锡市参加省、市优秀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奖。

15、建立课题诚信制度。课题主持人必须对所承担的研究项目负责。建立课题诚信承诺制度。如发现成果抄袭、拼凑情况将作出如下处理:⑴取消主持人对该项课题的最终结题资格。⑵市教科室将主持人姓名及其课题名称反馈至学校。⑶主持人所在学校不得被评为优秀组织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