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教师年度人物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我校青年教师素质,营造更加浓郁的青年教师成长氛围,促进青年教师在专业化发展的道路上更快、更好地成长,打造一批业务精湛、素质过硬、爱岗敬业、务实苦干、乐于奉献的高素质青年教师队伍。学校党支部、工会、团委决定每年在“五四”前夕开展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实验学校青年教师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对象

 在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实验学校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年龄35岁以下(含35周岁)的青年教师。

 二、评选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勤恳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学生全面成长。

 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有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完成学校分配的教学任务,乐于奉献,分管领导和相关团队教师对其教育教学满意率高。

 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较高,所带班级教学效果显著,所任班级学生或家长对其教育教学满意率高。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参评当年至少在校级或以上级别开设一次公开课或展示课。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撰写教育论文,参评当年至少有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获奖论文1篇或正规教育教学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同时,积极参与课题研究,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评: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违反有偿家教相关规定。

 3.有其他严重违反学校规定或师德行为的。

 三、评选程序和评选方式

 自荐与组内推荐相结合,每个教研组最多可推荐2人。个人自荐和组内推荐都要提供推荐词。

 每年度评选一次,3月份发动,4月份评选,“五四”前夕予以表彰。

 每年评定的人数不超过5人。

 “青年教师年度人物”评选工作小组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考核,广泛征求意见,并予以公示,以保证评选推荐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四、表彰奖励

 评选表彰“青年教师年度人物”,遵循精神奖励和物资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思想,奖励措施如下:

 1.颁发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实验学校“青年教师年度人物”证书及奖金。

 2.活动所需经费,原则上从各类基金中申请专项经费支出。若基金无法支出,则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支出。

 3.学校张榜公布获奖名单,广泛宣传获奖者的先进事迹,树立模范典型形象,推动校园精神文化建设。

 五、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校长室。 


                            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实验学校

                                     二〇二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