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阴市优秀教师、江阴市优秀班主任、江阴市优秀校长等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江阴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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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阴市优秀教师、江阴市优秀班主任、

江阴市优秀校长、江阴市“捐资助学”突出贡献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镇(街道)教办、市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关精神,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大会召开前夕组织进行江阴市优秀教师江阴市优秀班主任江阴市优秀校长和“江阴市‘捐资助学’突出贡献奖”的推荐评选工作,并将于江阴市教育大会上进行通报表彰。为确保推荐评选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和名额

推荐评选范围:201991日在职在岗的全市各级各类公办学校中从事教育教学、班主任、教育研究、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的教育工作者。

推荐评选名额:江阴市优秀教师100名,江阴市优秀班主任60名,江阴市优秀校长20名,江阴市“捐资助学”突出贡献奖20个,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各镇(街道)教办、各评选单位在分配名额时,要从本地、本部门实际出发,兼顾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校。要切实保证在教学第一线的专任教师占推荐总数的绝大多数,副校(园)长、副书记任课并达到规定课时工作量的可以专任教师身份参评。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需具备条件: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有扎实的专业学识, 在专业发展和教学改革中有突出的成绩。

3. 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2014-2018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期间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且获得过江阴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以上荣誉。

(二)优秀班主任需具备条件:

1. 2014年以来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或班主任工作累计时间超过5年,且目前仍在班主任岗位),认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尊重家长,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纪违法行为。

2. 熟练掌握班主任工作技能,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做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在班主任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3. 重视班集体建设,积极开展班集体活动,营造互助友爱、民主和谐、健康向上的集体氛围,形成有特色的班级文化,所带班级被评为江阴市级以上先进集体。

(三)优秀校长需具备条件:

1. 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办学方向,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 具有新时代校长队伍建设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水平、专业能力,在全市教育改革过程中,对学校整体办学水平提升明显,在周边区域乃至在全市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 担任正职校长三年以上,2014-2018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

三、时间安排

1. 20191025日前,各校组织“江阴市优秀教师”、“江阴市优秀班主任”的评选工作——宣传发动,推荐公示,经镇(街道)初审后将有关申报材料(见附件)上报市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江阴市优秀校长”的评选由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名单,然后进行公示,填写相关申报材料上报市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 20191025日前,各镇(街道)教办、市直属学校组织评选“捐资助学”突出贡献奖,推荐热心教育事业,为教育发展或为学校办实事效果显著,贡献较大的个人或单位,并填写推荐表上报市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 20191026日-28日,市推荐评选工作办公室组织汇总,市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确定江阴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捐资助学”突出贡献奖名单。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推荐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市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徐前锋、周雯虹、王健、邹凤翔、姚斌、刘开等同志组成,徐前锋同志任组长,周雯虹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推荐评选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8686241586862417

五、有关要求

1. 推荐评选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捐资助学”突出贡献奖是激励社会各界、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推荐评选工作班子,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推荐工作。

2.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要坚持向基层和教学一线倾斜。对未严格按照条件推荐评选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推荐评选资格。

3. 严格推荐评选程序。各级各类学校、镇(街道)对照条件择优推荐,经单位推荐评选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并按规定公示后上报。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格式样表见附件5

4. 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江阴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捐资助学”突出贡献奖,应填写《推荐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表格用A4纸正反面印制(《推荐表》请于1025日前送组织人事科415办公室徐建文)。

 

 

 

 

 

附件:1. 江阴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捐资助学”突出贡献奖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2. 江阴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捐资助学”突出贡献奖候选人推荐表

3. 江阴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公示格式样表

4. 江阴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捐资助学”突出贡献奖推荐情况汇总表

 

                                                                                                                           江阴市教育局

20191022